台灣艾多美退貨規定




1. 食品部份,目前尚不接受退貨辦理。除食品外,輔銷產品與其他產品,未經拆封更改,且外包裝完整可再銷售者,可在30天內向公司申請退貨。

2.請至官網:我的辦公室裡的個人資料室下載退貨申請表,列印填寫後,連同欲退之商品一併郵寄或親送至公司辦理。**注意,一張申請表只能填寫填寫一筆訂單的資料喔,不可將多筆資料的訂單都填在同一份申請表,會被退件!


申請單格式如下

※退貨申請單填寫方式:
  •  商品編號:可以從購物頁面點去找到商品編號


  • 發票資訊及訂單編號資訊:
    請至官網首頁→訂單查詢(黃色區塊),進入後依週期查詢訂單(ex:1週、1個月...),於查詢結果的頁面每筆訂單的中間即會有一欄灰底白字的"發票查詢"可供查詢



3. 其餘商品部份,若因生理性因素,則接受一次性退貨辦理,提供您參考。

4. 商品若已逾七天後退貨部份辦理,退貨辦理後,退款款項,將扣除相關商品重置費用100元,ACH轉帳手續費10元,提供您參考。

*其他退貨與積分相關問題:
: 退貨是否會影響之前的獎金

A: 由於業績是每日結算的,已結算的業績以無法異動,故退貨的部份是於承辦人員辦理退貨當天扣除辦理當天或之後購物的PV積分,並不會影響退貨前的獎金領取。


補充:公司於2018.9.10於官網公告退貨收件地址轉移至814高雄市仁武區鳳仁路333號,艾多美倉庫收。


2018.9.10商品退貨收件地址轉移公告
5. 退貨新增規定
2020.4.1開始實施:除了未滿1800NTD已付運費的訂單之外,因「配送資料填寫錯誤、電話未接或拒收」等非正常原因退貨,將酌收100NTD作業費喔!

2020.4.1起實施非正常因素退貨,將酌收100NTD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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